智慧城市拔地而起 首項標桿性法規應聲落地
恒遠盛世 / 2016-10-16
智慧城市具有經濟、社會、行政服務等諸多價值。有數據顯示,一個百萬人口的城市開展智慧城市建設,當其實際應用程度達到75%時,該城市的GDP能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增加3.5倍。這意味著智慧城市可促進經濟成倍增長。此外,智慧城市也將是解決人口增長、交通擁堵、資源短缺、城市污染等“城市病”的有效手段。
伴隨中國城市化水平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轉移到城鎮,成為新市民。據預測,到2030年,中國城鎮人口將增加到9億,并產生巨大的需求。同時,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科技水平、創新水平的不斷提高,城市居民與網絡智慧城市的概念變得越來越清晰和現實。
毋庸置疑,智慧城市的發展,不僅改變著我們城市的面貌,而且也改變著我們的思維方式、行為方式和社會組織方式。
據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副局長李維森介紹,到目前為止,全國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和400多個縣級市都已經開展了數字城市的建設,其中70%以上的地級市已經完成了數字建設,預計到2016年底將全面完成地級市以上的數字城市建設。值得注意的是,除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特大城市外,杭州、廈門、珠海等一些東部沿海經濟發達城市,以及成都、昆明、貴陽、宜昌等中西部城市也著手布局智慧城市的建設。
從工信部、發改委等部委看,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電子商務等智慧城市的基礎建設和重點項目方面,近幾年進行了一系列政策、資金和業務扶持,也取得了積極的成效,涌現出了一些新技術、新產業和新企業。從國家的全球標準層面看,國家標準建設等機構也在積極爭取參與和引導智慧城市建設的全球標準體系研究,爭取該領域技術或產業應用的先機。
智慧城市是一個多應用領域、多層次、結構龐大而復雜的系統,需要對不同領域、不同系統、不同類型的海量數據進行采集、存儲、處理、整合、挖掘和交換。雖然目前智慧城市看似發展美好,但實際成果卻并不樂觀,全球智慧城市建設缺少嚴格意義的標桿旗幟,而這種情況或許將被改變。
近日,全國第一部涉及智慧城市建設方面的地方性法規——《銀川市智慧城市促進條例》將于10月1日起正式實施,銀川將成為第一個以立法推動智慧城市建設標準體系的城市。據悉,此項《條例》屬于創制性立法,所謂創制性立法就是國家尚未制定法律而通過授權由國務院或者有地方立法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和較大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根據授權范圍制定法規,進行先試,既解決國家或當地急需解決的問題,又為國家制定法律提供經驗的一種立法方式。
由此,“銀川模式”不僅在國內成為焦點,在全球也已成為“智慧城市真正落地”的標桿。以商業模式、管理模式、技術架構、專職監管和地方立法保障為五大特征的“銀川模式”,解決了智慧城市建設中投資難、運維難、共享難、頂層設計、無法可依等問題。
而在銀川模式的帶領下,我國各地智慧城市建設將進一步落實。與此同時,國家更應發揮引導作用,根據各地區經濟發展或建設基礎的要素劃分,設定幾類評估標準或基本要求,進行階段性的驗收和有序推進。
從實際的規劃實施和建設模式看,可以采取“政府出一部分、企業出一部分、居民和社會出一部分,外部引進一部分”的模式,多渠道融合,兼顧發展、建設、維護與利益分享,八個方面的積極因素調動起來,發揮更好的機制性作用,實現智慧城市建設、推動信息消費、提振經濟發展的諸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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